表1、歐盟試行階段推動之21項PEFCRs與2項OEFSRs
而試行計畫結束後,從2019年起開啟為期3年(2019-2021年)之
歐盟環境足跡過渡期 ;此過渡期之目的為將試行計畫結果送至立法階段,探討擬定政策之可行性,直到可能執行產品環境足跡(PEF)和組織環境足跡(OEF)方法的政策前,持續進行產品環境足跡類別規則(PEFCR)和組織環境足跡部門規則(OEFSR)的發展、查證制度、與消費者溝通方式等議題之試驗。
過渡期主要有下列目標:
-
監督現有產品環境足跡類別規則(PEFCR)和組織環境足跡部門規則(OEFSR)的實施情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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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發新的產品環境足跡類別規則(PEFCR)和組織環境足跡部門規則(OEFSR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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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展新的方法學。
在過渡期,整合產品政策/永續消費和生產(IPP / SCP)專家小組將扮演歐盟委員會的顧問,藉此討論環境足跡方法學議題。此外,為確保不同的經濟部門可以派代表參加與環境足跡過渡期相關的IPP / SCP專家小組會議,將建立8個產品類別小組,此8個產品類別小組(如下表2所示)除在過渡期持續發展新的產品環境足跡類別規則(PEFCR)和組織環境足跡部門規則(OEFSR)外,亦可派代表參加未來管理機關的會議,以完善整體環境足跡之制度。
表2、歐盟過渡階段擬進行的產品環境足跡及組織環境足跡
項次 |
英文名 |
中文翻譯名 |
1 |
Apparel & footwear |
服裝和鞋類 |
2 |
Beverages |
飲料 |
3 |
Chemistry based final products |
基於化學的最終產品 |
4 |
Construction products |
建築產品 |
5 |
Electrical & electronics |
電器和電子 |
6 |
Food products (including products not for human consumption) |
食品(包含非人類食用) |
7 |
Materials and intermediate products |
材料和中間產品 |
8 |
Energy production and transmission |
能源生產和傳輸 |
資料來源:本計畫整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