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業局100年度「製造業產品碳足跡示範輔導計畫」 -- 遴選作業流程與簡報重點
公告日期|2011/05/10
工業局100年度「製造業產品碳足跡示範輔導計畫」 -- 遴選作業流程與簡報重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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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重要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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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單位抽籤決定簡報順序,依序進行輔導案簡報。每案簡報時間為10分鐘,簡報完畢後由審查委員提問,輔導單位回覆,詢答時採統問統答方式,全部詢答時間為5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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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評定方式以序位法進行,先評分數,再評名次。超過出席委員之半數委員給予70分(含)以上方屬合格,不合格者不得列入排序。合格者以名次總和最低者為序位第一名,次低者為第二名,依序排定順序,如有名次總和相同者,以得第一名次數較多者為優先順序;如得第一名次數再相同者,則以評分所得總分數最高者為優先順序;如評分所得總分數再相同者,則由該同分之輔導單位當場抽籤決定優先順序,若輔導單位不在場,得在現場審查委員之見證下,由計畫管理單位代為抽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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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選定結果以工業局正式函文通知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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