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重要] 工業局修正變更申請明(102)年度「製造業產品碳足跡示範輔導計畫」之輔導單位資格限制條件,增列「技術服務機構能量登錄-SD1環保服務項目-產品環境資訊揭露服務」類別
公告日期|2012/09/13
申請明(102)年度「製造業產品碳足跡示範輔導計畫」之輔導單位資格限制原已於本(101)年4月12日奉 工業局核可變更;現為配合工業局技術服務機構能量登錄新增「SD類永續發展服務機構」類別,於本(101)年9月12日奉 工業局核可修正變更資格限制,增列「技術服務機構能量登錄-SD1環保服務項目-產品環境資訊揭露服務」類別,如下:
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者,始得做為申請「102年製造業產品碳足跡示範輔導計畫」之輔導單位:
u 條件1:已辦理工業局技術服務機構能量登錄,登錄類別為「SD類永續發展服務機構-SD1環保服務項目-溫室氣體盤查、確證、查證與減量服務」 或 「SD類永續發展服務機構-SD1環保服務項目-產品環境資訊揭露服務」
u 條件2:專職人員中至少3位取得「工業局產品碳足跡輔導人員訓練班」結業證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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