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年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活動開跑嚕~~~
公告日期|2016/05/16
一、宗旨
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表揚推動永續
發展績效卓越單位,鼓勵全民參與永續發展推動工作,以落實永續 發展在地化及生活化目標,實現國家永續發展願景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表揚對象
本要點之表揚對象為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優良、表現卓越之學 校、企業、民間團體及政府機關,其表揚類別如下:
(一)教育類
(二)企業類
(三)民間團體類
(四)永續發展行動計畫類
三、參選方式
各類表揚之遴選資格、報名方式及評選基準詳如附件一至附件 四各類評選原則。參選者應依其表揚類別檢附報名表(教育類如附件五、企業類如附件六、民間團體類如附件七、永續發展行動計畫 類如附件八)以通訊方式報名參選。
四、評選方式
包括初選、複選及決選三個階段,初選為書面審查,複選為實 地訪察,決選為參加複選之評選委員開會選出得獎單位。
五、表揚方式
經遴選之得獎者,由本會陳請行政院院長頒發獎牌表揚;另獲 獎單位可自行依權責敘獎。
六、表揚日期及地點
擇期公布
七、注意事項
(一)參選者報名檢附之資料恕不退還。
(二)得獎者應配合參加本會舉辦之各類教育推廣活動,並提供相關文宣資料。
(三)得獎者應同意本會使用其報名所檢附之資料,作為推廣全民參與永續發展之用途。
檔案下載:105年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要點
105年國家永續發展獎各類獎項報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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